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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优品旅行网

编号840
<>重庆到石象湖郁金香、碧峰峡熊猫二日游

该价格是本线路常规服务标准的单人价格。实际价格因您的出发时间、酒店星级、航班或交通等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旅游天数:2 天

出发日期:

线路类型:四川

线路价格:¥ 368

旅游预订电话:023-68089516   客服QQ:(24小时全天候为您服务!)


天数 行程安排 早餐 午餐 晚餐 住宿酒店
1 重庆—石象湖—上里古镇 (汽车)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上里古镇
2 上里古镇—碧峰峡景区—重庆 (汽车) 包含 包含 敬请自理

第1天
重庆—石象湖—上里古镇 (汽车)
◆ 早上重庆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前往【石象湖】(游览时间不低于3小时);
    【石象湖】: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大面积的生态园区成为动物、植物共生共存的天堂,是都市人寻觅的一片修养身心的净土。清晨湖面上烟波缭绕、鸟语花香,夕照森林中绿影层层、儒学佛教浸润心髓,此地此景,让临者涤净身心、进入天人合一之最高境界。

◆ 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上里古镇,晚餐后入住酒店。


餐食:早/敬请自理  午/敬请自理  晚/敬请自理
住宿:上里古镇

第2天
上里古镇—碧峰峡景区—重庆 (汽车)
◆ 早餐后,乘车赴碧峰峡,游览【碧峰峡植物园区】(游览时间不低于3小时);
    乘天下第一梯——青云梯进入风景区,碧峰峡因山清水秀而得名,传说是补天英雄女娲所化而成,景区内60多个景点均与女娲有关,颇为神秘。在碧峰峡风景区你能呼吸到群山幽谷蕴酿的芳醇空气,寻找到万古犹存的补天遗迹,以及那些曾在此发生过的爱的、美的传说故事,它象一首空灵的朦胧诗,一幅淡雅的水墨画,等待你去品味,去赏析。定能让您意犹未尽。游女娲池、白龙潭瀑布、悬棺、千层瀑布、全球最大的大熊猫散养基地后乘车赴蒲江。
◆游览结束后乘车途经雅安返回重庆,结束愉快旅程!
餐食:早/包含  午/包含  晚/敬请自理
住宿: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线路特色

重庆到石象湖、碧峰峡旅游行程特色:
★观湖光山色,漫步群山幽谷
★赏峡谷风光,览流泉飞瀑
★闲逛小镇,游览明清风貌建筑
★赏花之海洋、悦花之精品、享花之盛宴

费用包含

1.用车:具备运营资质的旅游大巴。(车型根据人数选用,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2.住宿:入住2人间(独卫、彩电),不提供自然单间, 发生单男单女或单人,我社有权安排拼房或三人间或加床,若无法安排,单房差费用由客人自理。
上里古镇:有佳源酒店,天逸酒店,蕊鑫酒店,海悦酒店,红灯笼酒店等
3.用餐:全程含1早1正,(酒店房费含早,不用不退费); 正餐为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按十人座一桌计算,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菜的份量;正餐餐标15元/人;
说明:景区内不方便提供团队餐,景区有快餐、小吃店,游客可自主选择消费,或自备餐食。
4.门票:含石象湖景区门票、碧峰峡植物园门票。(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游客自愿放弃任何门票优惠费用;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团或放弃游览均不退任何参团费用)。
5.导游:中文持证导游(全程导游服务费用:20元/人/团。)
6.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
7.小孩: 2-12岁儿童只含旅游车车位、半餐费、导服费(产生门票、床位及自费娱乐费用均自理);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后如出现意外摔伤等状况需进行赔偿处理,将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以外的理赔旅行社将不再另做任何赔付。如因游客本人主动放弃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付。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因九寨属于高原地区,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
2、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可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3、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4、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5、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6、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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